党委宣传部/党委统战部/党委教师工作部职权清单

序号

职权名称

职权内容

行使依据

行使主体

1

意识形态问题审查处理权

对全校各项工作中涉及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审查,向党委提出处理建议。

《哈尔滨工业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》

党委宣传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

2

校内新闻发布权

学校报、台、网、微(微博、微信)、官方B站等媒体的建设、运行和管理。

《哈尔滨工业大学全媒体管理办法》

党委宣传部

3

各级人大、政协委员推荐提名

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推荐,征求基层党组织、党派基层组织、纪委、本人意见,报党委审定。

1.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》

2.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》
3.各级政协换届工作通知

党委统战部

4

教师奖励人选审核推荐权

对国家、省级教师奖励人选材料进行审核,提交相关小组评审并作出决定。

当年上级推荐通知要求

党委教师工作部

5

师德师风“一票否决”

对校区各类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,提交校区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研究审议并做出“一票否决”处理决定。

《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“一票否决制”实施办法》

党委教师工作部